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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个集体拟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来源:海南政法)

2月3日

中国长安网发布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海南有4个集体在列

省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省扫黑办充分发挥参谋部作用,致力于统筹谋划,研究制定了系列总规性、指导性文件,部署开展“清零攻坚战役”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全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正确政治方向和强大攻势发挥了重要作用;致力于推动落实,组织开展5轮10批次全覆盖督导,强化线索核查、创新打法举措、深化标本兼治、依法协调指导、广泛宣传发动,推动成功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09个、清缴“黑财”105.04亿元,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47件884人、移送司法机关112人,中央督导组反馈的6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限期整改的50项具体问题、12个问责建议事项全部完成,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22条重点线索全部查结,挂牌督办的5起涉黑案件均已开庭审理,两轮特派督导反馈的39个问题基本完成;致力于实体建设,为全省各级扫黑办定标准、立标杆,在形成上下贯通、具有较强实战能力的扫黑除恶组织体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攻“打伞破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责任、深挖彻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专项斗争期间,牵头查处了昌江黄鸿发、琼海杨昌武2个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保护伞”和“关系网”案件,办结线索299件,立案查处159人(处级干部16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移送审查起诉19人,追回涉案款项6674.87万元。在“打伞破网”过程中,坚持方向不偏,精力不散,确保专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突出对重大涉黑“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对能够主动投案、到案后主动讲清问题,相信组织的给予宽大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得到全省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省人民检察院黄鸿发案专案组

黄鸿发等19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海南建省以来查办的社会影响力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罪名23个、违法犯罪事实117宗,牟取巨额非法收益20余亿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黄鸿发案专案组在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专案办理任务。依法批准逮捕215人,不批准逮捕9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800多条,深挖“保护伞”线索115条。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形成了395页共计20多万字的五份起诉书和5600多页3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加强诉讼监督,对9宗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量刑畸轻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探索形成的以省检察院发布决定方式赋予调用检察人员办案身份的做法,入选第八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典型案例。2020年7月30日,主犯黄鸿发被依法执行死刑。目前已处置“黑财”执行到位21.92亿元。2020年,该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办案团队。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公安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以凌厉攻势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取得突出战果。聚焦依法严打,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团伙11个,破获刑事案件266起,抓获嫌疑人306人,特别是不惧艰险跨境抓回3名主要嫌疑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聚焦线索核查,深入摸排核查线索607条,“六清”行动以来,省、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34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聚焦综合治理,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强化部门协作,发出的13份公安提示函均已收到反馈回复。聚焦组织建设,配合联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候选人7996人,为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提供了有力保障。聚焦中心工作,把护航海南自由贸易港集中展示区—海口江东新区建设作为重点,打掉黑恶团伙8个。

公示启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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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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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长安网

编辑 | 王潇仝

审核 | 丁汀 廖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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