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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万宁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

春节临近,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提升我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1月25日下午,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根据统计,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依法查扣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280余件,总价值5万余元。

当天下午,我市各有关部门参加集中整治行动执法人员150多人在市多功能活动中心前广场集中整队出发,分为三个管控小组分别深入到我市各镇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每到一处,管控小组执法人员都对商铺进行地毯式、无死角、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对经营负责人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我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管控有关规定。

经检查,大部门商铺都能够遵守我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管控规定,但是仍然有个别商铺存在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记者了解到,针对查处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1月15日,我市发布了《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我市禁止在本市和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线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及安全生产监督机关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核实,查扣金额超过3000元,对举报者奖励3000元。举报电话:110,12345。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联合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全市范围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立即依法组织打击取缔。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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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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