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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他只是个孩子了!这些事12岁就得负责

(来源:三亚民政)

还记得2020年夏天热议的网剧《隐秘的角落》吗?它让我们看到了一群“坏小孩”,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问题也引起关注。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令社会痛心的同时,也发人深省。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2014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分别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7405人、67737人、59077人、59593人、58307人、61295人;其中未成年人被起诉的主要罪名有: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

未成年人犯罪在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外界也期待法律法规的完善。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两部法律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最新回应。

“TA只是个孩子”

不再是未成年人犯罪借口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降低刑责年龄并不是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一劳永逸的方法,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接下来就跟着民民一起看看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解决未成年人犯罪

从预防开始

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受教育是一项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充分尊重并保障这种权利的实现。如果未成年人能在学校学习文化知识,有父母的有效监护、有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关心,可以避免过早进入社会,大大减少犯罪的可能性。

父母尽可能多陪伴子女成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可以与子女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还能及时地发现孩子的行为、及时地鼓励和纠正。

建立家校共育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自身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的价值观念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冲击极大,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等不良思想存在一定的市场。未成年人要提升分析鉴别能力,抵制诱惑,摆正心态。

END

来源: 央视新闻、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杭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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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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