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海南资讯  资讯

每日一“典” |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坚持绿色原则,

确立环境保护风向标,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本期王初乾

监制:方远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