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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数字报-信息窗

海南日报数字报-信息窗

  8月10日,海南省民政系统组织召开扎实做好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扎实细致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社区因疫情感染、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要指导乡镇(街道)直接启动小额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经办手续。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实施临时救助3个月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立即启动纳保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8月26日。受疫情影响,在8月26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8月9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受疫情影响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自8月1日起至本轮疫情影响结束,受本轮疫情影响的单位无需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再补缴,职工不能正常还贷不做逾期处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相关通知,要求我省各燃气经营企业在城市静态管理或封控管理时期,要落实非必要不停气、欠费不停气等措施。

  疫情期间燃气企业不得停止办理城镇燃气业务,要持续开通燃气业务线上办理,扩大线上燃气业务办理覆盖范围,主动帮助居民用户线上办理缴费、报装、报修。

  对使用IC卡燃气表且无法线上充值缴费的居民,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发放无线充值终端、增设自助燃气缴费机等方式,让用户在小区内或物业处自行充值缴费。

  8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特殊管理状态下辖区基础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对抗击疫情急需开立的核准类账户,要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防控疫情期间各类账户业务可通过账户资料影像传输系统上传资料影像办理,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待疫情特殊管理状态解除后再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本报记者王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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