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海南资讯  资讯

以案说法丨公益诉讼·吃

“吃了吗?”

“吃了吃了,您吃了吗?”

不起眼的两句问候,是中国人最有烟火气的关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儿。

01

大街上排队最长的,除了半价蔬菜摊,就是药店门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养生,既要熬夜修仙,也要可乐泡枸杞。药店也出现了手提篮。买药像买菜一样,有套餐、有优惠、有搭配。 药品安全,你关注过吗?

2017年,万宁市某药店老板陈某甲、陈某乙在药店内销售活血丹假药牟利,同年12月,两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药品经营。

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仅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未采取任何措施对涉案的药店和个人进行调查或处罚,致使陈某甲利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假活血丹2400余瓶,陈某乙及其经营的药店销售假活血丹金额达几十万元。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涉案药店仍在继续经营。

2018年1月,万宁市检察院对该案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在调查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全面查阅了该公诉案件几百页的案卷材料,对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同时前往涉案药店现场查看经营情况,并拍照取证。

万宁市检察院向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陈某甲、陈某乙2015年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重新认真审查,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对销售假药的万宁万城快九通千剂民康药店和万宁万城华荣康宁大药房依法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其违法经营状态,符合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加强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审批,严格执法,尤其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要重点关注,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后准入。

随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涉案两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撤销相应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另外,对相关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药品安全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药篮子”的安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典型案例。对行政机关来说, “以刑代罚”“一送了之”的错误认识得到纠正,也为药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敲响了警钟。

02

小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放学后挤在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上,躲开父母的眼光,肆无忌惮地吃零食。即使被拎回家去,残留在嘴边的味道也不枉一番辛苦。但是,对于父母来说, 校园周边的“三无”产品、无证经营的店面、流动的小摊贩都是揪心的事情,既是和孩子斗智斗勇的鸿沟,更是影响身心发育的大事。别急,检察官也加入了战斗!

万宁市很多所小学的附近,每天早晨人流量非常大。既有赶着钟点送孩子的车来车往,也有夹杂在人车中寻觅早餐的孩子。一些早餐店是直接将由住宅一楼改造而成的,大多数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的食物也难以得到卫生和安全的保障。部分小学周围200米内的流动食品摊,在车流量密集的地方直接贩卖早餐、食品和饮料,更谈不上办了证、体了检。 在危害孩子安全的同时,也对校园周边的环境造成隐患。这一情况,引起了万宁市检察院的注意。

2019年4月,万宁市检察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分别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城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立案,并向上述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万城镇政府第一时间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万城镇的17个创卫社区(村)、农场为网络点,安排人员定期常态化流动巡查整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立案11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会议、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措施,与市教育局制定《万宁市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小卖部整治工作方案》, 出动执法人员970人次,检查学校138家,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533户次,查封经营场所33户,查扣不合格食品或商品636件,立案1宗,责令整改179户。

学校周边的路通畅了,食品安全环境得到了整治。孩子们长大后,回忆中不仅有干净安全的美食,更有和谐文明的环境。这是检察官们的心愿,更是天下所有父母乐于看到的美景。

“吃了吗?”

“吃了!”

“吃的放心吗?”

“放心!”

( 图片许安雄)

风土人情

文章来源:万宁市融媒体中心,转载请注明出处。

声明: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直接联系我们,我们会立行删除或者协商许可使用事宜。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