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信息

2021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1号)

2021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1号)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商务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挂海南省出国劳务人员培训中心牌子)为隶属海南省商务厅正处级(自筹经费)事业单位。承担商务部委托的援外培训工作,商务系统有关业务、技能资格培训,以及出国劳务人员培训工作;为我省商贸企业提供商务中介活动服务;承担涉外商务展览活动;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1)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按照报名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500KB),要确保图片内容清晰可见。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海南省商务厅官网和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查询结果、打印准考证,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招聘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12月1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17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12月17日16: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员未达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或在征得报考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剂达到比例要求。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通过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另外同级别的综合性医院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审核后,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省人社厅核准录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益三类)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各项纪律规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海南省商务厅官网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