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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决定在海南等11省份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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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数据支撑能力,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省份范围

经综合考虑各地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发展基础,并与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部决定在天津、河北、山东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北京、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应用。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作为推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技术规范》(JT/T 1306—2020,以下简称《电子客票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制定本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推进方案,全面推进辖区内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实现2020年9月底前不少于一半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11月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

二、稳步推进试点应用

三、加大宣传推介

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向社会宣传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试点客运站加强电子客票购票乘车流程引导,推动电子客票全面普及推广。

四、完善保障措施

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本辖区内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根据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推进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实化工作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向试点省份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对接和联调工作。试点省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月向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电子客票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箱ysskyc@mot.gov.cn;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技术支持单位)

邮箱guoxiang@cttic.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人民日报微博 交通运输部网站

 

袁锋

张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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