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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南工程建设项目下月招投标有新变化

注意!海南工程建设项目下月招投标有新变化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试行)》)、《试点“评定分离”定标操作导则(试行)》,自10月8日起施行,旨在构建“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试点推行“评定分离”,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其中,在包括海口江东新区在内的两个重点园区试点推行“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若干措施(试行)》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活动,选择施工阶段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试点先行。运用“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由系统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自动匹配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可以直接在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采用线上或线下或线上线下(现场)相结合方式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参加开标;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投标人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等级及排名,投标报价等内容;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的自动比对、筛选功能对所有投标文件的IP地址、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筛选出合格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将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的投标文件自动截留,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并自动保存后推送给行业监督部门,由行业监督部门按照围标串标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试点推行“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定标可以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等方式。

  此外,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简易评估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中设定评标程序,全流程由“机器”自动评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机器”的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如没有发现“机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偏差情形的,不得修改“机器”的评标结果。如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偏差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机器”评标结果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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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省招标采购网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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