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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澄迈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3人公告(第1号)

2022海南澄迈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3人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抢抓节后招聘高峰期强化招才引智活动引才实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委人才发展局工作部署,我县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3名事业单位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共15天。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应当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随时积极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7)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0)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相关单位一致同意并盖章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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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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