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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男女平等 激活生育热情

推进男女平等 激活生育热情

  与二孩政策相随的再生纠结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从多个学科的理论视角给予解释。人口学主要从年龄结构、城乡差异和流动来观察,认为再生纠结主要集中在30到39岁年龄段的一孩母亲,而且30左右的母亲对职业发展的机会成本顾虑比较多,接近40岁的育龄女性则更多考虑高龄生育的孩子健康问题;相比较乡村和未流出女性,城镇和流出母亲面临更多的再生纠结,城市母亲的二孩抚养成本与教育培养压力更大,流出女性对亲情疏离和日常照料忧虑更多。经济学家继续从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价格结构等方面探讨再生纠结背后的经济动因,强调是初次分配不公延缓收入增长和房价居高加重经济负担,一起导致了不少家庭在生育二胎上的徘徊不决。善于从文化和制度层面展开分析的社会学则揭示了源于家庭婚姻制度和文化变迁的成因,如家庭中代际关系模式从过去反哺式向现在接力式的过渡、老一辈越发注重自己退休后生活质量和乐趣的观念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老一辈对孙辈照顾的热情和投入,直接降低了二孩生育的各种负担可以在家庭内部分解的可能性;又如反离婚文化日益弱化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孩子不像以前对父母婚姻具有比较大的约束力,也添加了一孩夫妻无法把握婚姻未来走向的再生育纠结。

  对二孩生育纠结研究介入略迟一点的女性学,却显示出独特的学科优势,大大丰富和加深了我们对再次生育纠结及其原由的认知。女性学的研究拥有两大其他学科不太具备的特色,一是把学术关注从二孩生育的家庭纠结和父亲的男性纠结转移到母亲的女性纠结,这种从家庭到个人、从男性到女性的转移,让我们拓展了对再生育纠结的内涵理解,发现母亲有更复杂而且更为重要的纠结,也深刻体会到更多关注和首先化解一孩母亲再生纠结的政策价值和生育意义;二是引入社会性别分析构架,从性别文化与制度的角度剖析母亲再生纠结的更加深层次的原因,提醒我们如同在解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时一样,母亲再生纠结的原因探讨也需要从性别文化和制度上着手。正是缘于这两个特色,女性学至今推出三个很有学术价值的解释:

  第一,再生纠结互为成因。母亲对生育产生的经济负担了解得更加全面具体,而她们对经济负担的纠结自然会引发对再生的机会成本的关注,因为不论是职业潜能的发展还是职业岗位的提升,都意味着可以拥有更多的收入,进而减轻对经济负担的纠结,但与此同时,职业女性又有可能舍不得放弃或者放缓良好的职业发展态势,去再生一个孩子。还有对孩子身心健康的纠结也会加重对谁来看管、教育培养的纠结,请专业保姆看顾、入读私立学校或报上兴趣班的考虑,又会转化为因更多开支所产生的经济负担纠结。正是不同纠结之间存在着互为成因的关系,每一个纠结的加重或化解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所以对所有纠结同时化解,或者寻找纠结链条里最初始的纠结进行重点化解,都是解决再生纠结问题可以选择的路径。

  第二,再生纠结源于夫妻之间的性别关系,越不平等的夫妻关系,再生的纠结也相对越严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查结果显示,已婚女性每天所承担的家务约占所有家务的四分之三,近期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也表明,在照料和陪伴孩子过程中父亲角色严重缺位,父母共同照料孩子的不及10%,显然这种不平等的家务家教性别分工不调整,母亲的再生纠结就很难能得到有效的化解。存在于我国夫妻婚姻交换中的诸多不平等,包括情爱、、经济、社会和安全交换的不平等,也在引发妻子对丈夫婚姻表现的不满,弱化她们对婚姻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并最终演变为二孩生育的婚姻纠结,压低她们把二孩生育的政策机会转化为实际行动的积极性。目前的家庭婚姻现实告诉我们,要期待更明显的二孩生育政策效应,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到每一个婚姻家庭生活中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再生纠结还来自家庭外部的传统性别文化与制度的影响。不论是西方的统计性歧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性别歧视理论和文化决定论,还是我国职业性别隔离、女性高劳动成本和制度性边缘化等说法,都不约而同地表明,源于社会性别歧视文化与制度的女性在劳动市场上的不平等性别地位,如谋职约束多、职业岗位差、劳动报酬低、职位升迁慢等等,都客观上造成职业女性的性别无奈,即在表示不满的同时又不得不珍惜现有的工作,她们不愿意因为再生影响职业稳定,与机会成本相关的再生纠结也就出现了。传统性别文化与制度的影响还表现在对身居生育第一线的母亲身心健康关心不够,公共卫生和保健资源配置并没有合理地向她们适度倾斜。而作为母亲,每每看到先天的身心残缺或后天的体弱疾病困扰着孩子,她们比谁都心疼与自责。所以当她们因为自己的生育年龄增长、身体状况不佳,或者妇幼保健服务质量走低可能产生越来越大的潜在生育风险时,这种对二孩身心健康的纠结是最让人揪心与后怕的。由此看来,只有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进男女平等先进文化和制度的建设,才可能实现再生纠结的最终化解。

  了解和分析在全面二孩新政时期的再生纠结,是为了有效化解这些纠结,激活女性的生育热情,如期收获生育新政的人口增长效应。下面让我们在前面理论解释的基础上展开化解纠结的对策思考。

  首先,我们要努力聚焦一孩母亲的再生纠结。如前所述,女性活跃在人口再生产的第一线,贯穿怀孕、分娩、哺乳,以及婴儿、童年、少年、青年等孩子从孕育到长成的整个过程,是所有这些环节最直接的参与者和承担人,她们对这个神圣的过程都有什么心理纠结和现实焦虑,她们出于什么样的缘故产生这些纠结和焦虑,我们又怎样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消解这些纠结,都直接决定着一孩母亲是否最终进入和带着什么样的心情进入二孩生育的过程,决定着一孩母亲进入后是否拥有足够的抚养资源去胜任这项事业。所以,要让“全面二孩”新政如期产生红利,我们首先要把新政实施的落脚点从家庭整体转移到家庭个体,尤其是从男性或父亲转移到女性或母亲上来,转移到了解、分析和化解一孩母亲的再生纠结上来。

  其次,要重申生育行为的社会意义和国家责任。要把生育从过去的女性性别行为、家庭私域行为上升为代表国家利益的社会公共行为,注入更多的政府责任与公共资源,把再育的女性性别成本外化为全社会承担的公共成本,解除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增加生育的净收益与幸福感,努力建设一个善待母亲的知恩社会。实际上,中央已明确提出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以鼓励按政策生育。按照中央的要求,国务院40多个部门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正在积极构建配套的二孩生育政策体系,完善医疗、托育、教育、社保、税收等相关经济政策,健全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制度,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接着下来,还要着力把这些外部的公共支持有效地注入每一个二孩生育的家庭,真正地化解一孩母亲的性别纠结。

  最后,要尊重女性的自我价值实现,重视一孩母亲家庭服务与职场发展的有机协调。许多调查研究表明,妇女首先要走出家门、投身社会,争当“四自”的时代新女性,才能扮演好二孩母亲的家庭角色。所以我们不仅不能牺牲母亲的户外职业发展,而且还要彻底地消除传统性别文化和制度的影响,在全社会推进性别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女性教育、就业和全面发展。尤其是在单位层面,把单位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女性用工成本与男性用工成本结合起来,努力建构生育友好型的现代企业或单位;在家庭层面,把女性单性化承揽的生育和养护过程转变为男女双性化分担的家庭建设工程,努力创建一个平等以待、合作有爱的和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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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去他妈的男女平等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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