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海南楼市

文昌发布价格行为提醒书 提醒商家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文昌1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钟圆圆)1月23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书,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自本提醒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