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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海口4名干部被纪委通报

日前,海口市纪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海口市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薛根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春节前至2017年中秋节前,薛根雄分四次分别收受海口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采砂合作人吴某胜送的12条南京雨花石牌香烟,价值共计6360元。薛根雄另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19年11月,薛根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秀英区商务局科员李焕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至10月,李焕彩担任秀英区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在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开展农贸市场巡查整治及文体活动过程中,违规超标准公务用餐共计1477元;2016年10月,李焕彩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非公务用餐251元。2019年4月,李焕彩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龙昆上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欧彩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时任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侨中社区党支部书记欧彩萍以年终考核为由,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组长、群众代表以及社区退休干部等30余人在龙华区明月路的一家鸡饭店聚餐,餐费由欧彩萍垫付。同年5月,欧彩萍通过虚列购买2425元矿泉水的方式在单位报销该餐费。2019年11月,欧彩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主任杨文智违规收受礼品及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杨文智分六次分别收受单位工作人员送的茶叶、红酒、马鲛鱼、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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