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海南资讯  新闻

海口交警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3月31日消息(记者 徐培培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 李盛兰)根据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一轮三年攻坚战”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部署,3月31日16:00,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异地调警和本地用警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1号统一行动(以下简称“1号行动”),澄迈交警大队10名警力到海口参加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场。

当天16:00,海口公安交警采取常态化警力部署+总队调警相结合的形式,联合澄迈交警在金龙路玉沙实验学校正门路段,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全省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中小学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力度;对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行动现场,交警、学校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对违法家长、学生逐一开展宣传教育劝导,并邀请媒体随警作战,现场直播报道统一整治行动,积极营造共建学生交通安全守护工程、摒弃交通违法陋习的宣传氛围。

据统计,截至当天18时,“1号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40起,其中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15起、无证驾驶2起、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8起、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26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