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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流转登记、合同备案程序→

为落实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权能落实,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建立流转机制,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努力消除农村产业发展“资产变资金”的制约瓶颈,加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共三亚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各区(育才生态区)在2020年6月底前将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全面登记、备案。

《方案》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各村委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宣传工作,鼓励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民、受让方积极主动登记备案。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流转合同备案,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长效机制,流转一次,备案一次,确保全面登记,加快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后期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程序

各区(育才生态区)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流转合同备案工作。

一、提交材料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由受让方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受让方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提出),提交以下材料:

1.三亚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表;

2.受让方的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书面材料;

4.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登记、备案

各区(育才生态区)对提交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材料进行审核。

1.对符合法律法规、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的流转合同进行备案,出具加盖区政府(管委会)公章的《三亚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证明》,并建立台账;符合法律法规、材料规范完整通过审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登记,出具加盖区政府(管委会)公章的《三亚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证》,并建立台账。

2.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超出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等不规范行为的和受让方所提供材料不合法、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况的,各区(育才生态区)先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对不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予以引导规范,待其整改规范后,再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和流转合同备案。(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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