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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卖口罩遭罚 天津向价格违法行为亮剑

  新华社天津2月1日电(记者栗雅婷)一只进价12元的KN95口罩被抬高到128元销售,被罚300万元;10元/袋的口罩仅4分钟后就改成15元/袋销售,没过几天又涨到20元/袋,被罚50万元……30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公布了一批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向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亮剑。

  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抬高至58元-78元/盒销售。27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1月27日,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对天津市广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1日以10元/袋价格销售口罩,仅过4分钟后以15元/袋销售同一批口罩,26日又涨到20元/袋,连续多次推高价格。29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作出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瑞大药房有限公司也存在哄抬物价行为,当事人以进价3倍左右的价格销售各类口罩。1月28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

  经查,还有包括天津市隆兴大药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等28家经营者在销售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28家企业名单已予以公开曝光。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1月26日发布《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明确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防疫用品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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