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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职学校4月13日开学 两类人要接受核酸检测

  海南新闻4月10日电(记者 张茜翼) 经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海南省教育厅日前通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4月13日开学。4月9日,该厅印发工作方案,对中职学校开学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近一月内家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以及从湖北省返回的(包括近一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两类复课师生员工,需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中职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由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保障、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各市县政府将从机关或乡镇派出政府教育专员,一校一员,主要负责督查督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开学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协调联防联控单位(部门),帮助学校解决交通工具、派驻医生、防护物资、环境消杀等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学校防控工作。

  根据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协同卫生健康部门成立疫情防控专家组,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与培训,为每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并按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室”,确保联防联控、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为每所学校派驻至少1名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原则上从开学之日起应至少驻校两周,主要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师生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校园防疫消杀和卫生整治、隔离场所建设、人员测温和发热的甄别处置等工作。

  根据方案,各校将对返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再次全面摸排,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对近一月内家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以及从湖北省返回的(包括近一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两类复课师生员工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这两类人员在未通过核酸检测和隔离期未满的情况下不得返回校园。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大行动,开学后要注重清洁消毒工作。要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凭通行证进出校园,并严格执行进校体温检测制度,对进入校门的人员做到“五个一律”和“四必”。其中,“五个一律”是体温超过37.3℃或有其他不适症状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得进校、未经学校批准师生员工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四必”是入校人员做到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此外,各校上课时教室开门开窗上课,保持通风。学生及教职员工要根据省里最新要求佩戴口罩,课后不聚集,活动不交叉。图书馆(室)只提供借阅服务,不在馆(室)内阅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校要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性活动,创新形式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统筹调整年度体育教育教学、运动训练与学生锻炼活动计划,合理制定教学组织实施方案。

  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学生原则上全部集中寄宿,有走读学生的学校要主动会同公安部门和社区加强管理,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加强家校协同管理。各市县要组织本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食堂和饮用水安全的普查和指导。各校要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学校食堂实行餐饭打包、错时取餐、分开用餐制度,不得聚集就餐,学校要明确分班取餐的具体时间,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根据方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属地中职学校按照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4月13日前开展一次实战演练;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牵头组织当地教育、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于4月11日前对属地中职学校逐校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核查验收,开学工作核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未取得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和开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审核批复的中职学校不得开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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