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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统筹分配小区防疫物资 财政补助物业企业

  中新网海口2月19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19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防疫物资纳入海南省防疫物资统筹分配范围,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海南将通过集中配发、特许优先购买等方式,充分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支持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对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人员筛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杀;规范快递、送餐、代购等后勤服务行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小区楼宇和人员实施封闭、隔离管理等。对不配合物业开展小区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依法严肃处置,确保小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海南各市县、各部门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在物业服务企业水、电、气费缴交方面要严格执行缓缴有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运行压力。

  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序复工用工问题,海南将挖掘本省劳动力资源,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用工缺口。需采取必要隔离措施的,要根据企业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通知称,海南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补助时间为2月份和3月份,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各市县要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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