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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四大”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代表着中国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型经济的坚定决心。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最新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自贸港总体方案》),作为《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延续,以

  《自贸港总体方案》制度设计囊括11个领域,以贸易、投资、资金、人员、运输、数据六大维度的要素流动自由便利为基础,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现代化体系建设为一大核心任务,以税收、社会治理、法制、风控四大领域的制度环境建设为支撑,代表着中国到目前为止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

  不同于以往中国各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自贸港总体方案》未对海南自贸港进行明确的差异化特色定位,而非常鲜明的聚焦在“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这意味着中国对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不再是基于特定产业领域或是特定区域合作方向,而是期待建成一个全领域、宽维度、影响力辐射全球的世界级对外开放门户。

  《自贸港总体方案》分两阶段布置了开放任务,体现了中国政府以稳健的态度,扎实推进对外开放的目标和决心。

  在2025年前,海南自贸港将主要围绕投资和贸易两方面展开行动,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到2035年前,全面实现贸易、投资、资金、人员、运输、数据六大维度的自由便利,并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建立更加成熟的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最终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此次方案,宣布实施在中国以往的自贸试验区中从未涉及过的税务制度,明确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最高征收15%的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

  做出了更多的市场开放,在航空、航运、电信、金融等领域提出了明确的扩大开放指导意见,为未来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方案给予海南自贸港充分的法律授权,宣布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及其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并鼓励海南自贸港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未来的发展解除了上位法限制的后顾之忧。

  正如《自贸港总体方案》题头句所述,海南“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它所具备的“压力测试”“风险测试”禀赋能力,为中国全方位开放、深层次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未来,相信会有非常多事关重塑国际高标准经贸治理规则、引领后疫情时代经济全球化的重大改革事项在海南落地、生根。

  毕马威政府咨询团队长期从事全球自贸区(港)研究工作,在自贸区(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毕马威团队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了一套全生命周期的发展支持体系,提供包括建设成效评估、制度创新、营商环境优化、产业发展规划等咨询服务。后续,毕马威将继续推出一系列围绕海南自贸港开放创新发展的系列文章,期待为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建设贡献一份智慧力量!

  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优势,也因此被赋予了独特的战略定位。2018年9月,中国政府把海南岛全岛设立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1,同时也提出分阶段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概念。

  在设立海南自贸区近两年之际,中国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以及更灵活的创新制度设计,旨在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和组织实施四大方面内容,详细部署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港”)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方案》提到将针对海南出台专门的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虽然目前具体细则不详,但可以预计的是,较之于其他地区,清单中对海南的产业准入标准将进一步放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提到的重点任务,将在2035年前全面放开投资准入(涉及、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除外)。这也兑现了“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承诺。

  《方案》提出将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上述三大产业是海南将着重发展的重点产业。

  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推动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大宗商品贸易、进口商品展销、流通加工、集装箱拆拼箱等业务发展

  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发展海洋物流、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

  深海深空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

  而旅游业则一直是海南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海南的这一传统支柱行业,《方案》也提出了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集群,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要求。

  此外,在《方案》中设定的2035年前自贸港将达成的重点任务中,特别提出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贸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及国际开展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并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国开展业务

  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而言,总体上具有其更高的自由化程度,表现在贸易自由、投资自由、资金流动自由、人员进出自由,以及运输自由等等。其中部分关键性措施如下:

  非禁即入,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市场主体只要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无须许可和审批

  投资便利化措施:如设立便利,以电子证照为主;经营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注销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破产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

  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率先在海南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海南从自贸区到自贸港,并非简单的升级。自贸区的目的旨在发挥其在政策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的作用,将可复制的政策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而自贸港最大的特点是以“零关税”为基础的税收制度安排,以及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

  “一线”放开:在海南自贸港与中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设立“一线”,除了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之外,其他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在简化监管的前提下可以最大程度地便利贸易;

  “二线”管住,则是在海南自贸港和中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内地”)之间建立的新管理模式,货物从自贸港进入内地,原则上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符合条件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税收。

  除了“零关税”之外,自贸港内还将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低税率政策;通过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等方式简化税制,实现税负水平明显降低等;按照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以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

  根据《方案》,海南岛全岛有望在2025年前实施全岛封关运作,届时,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不再保留。

  关于“零关税”政策,在全岛封关之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实施“零关税”的货物,将可免于海关常规监管。

  除了上述政策之外,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将放宽至每年每人10万元人民币,并扩大免税商品种类。根据现行规定,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为人民币30,000元2。离岛免税限额的大幅放宽,有望刺激免税销售市场,有效推动海南旅游业的发展。

  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为推动会展行业发展,国家级展会中的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将可以享受免税政策,根据《方案》,具体政策将由有关部门制定发布。

  除了零关税之外,税制安排方面的其他有力措施包括,在海南岛全岛分阶段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低税率政策,同时也给予高新技术等行业限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等。《方案》分别对近期(2025年前)和中期(2035年前)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提出了以下安排:

  在现阶段(至2025年),海南自贸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设定了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但是由于目前只是总体指引,因此具体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并未披露,从近年来中国政府鼓励的产业方向而言,很可能是先进制造业等以及海南的重点发展行业如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值得一提的是,至2035年之前,海南将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15%税率将适用到除负面清单行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如果同为自由贸易港的香港和新加坡届时依旧维持16.5%及17%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这一税收政策将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与吸引力。

  个人所得税优惠在现阶段(至2025年)的享受主体是在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由于《方案》并无进一步的具体定义,所以目前尚不清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具体标准,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的相关税收政策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定义,是指外国国籍人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地区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但是否会参照同一标准,尚不明确。此外,除境外人才外,是否会包括中国国籍来自其他省份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也尚未可知。

  《方案》提及,将在海南推行实施更为简化的税制,使得税种的结构更为简单科学、税收收入的归属清晰明确,同时提及将通过降低间接税比例等方法明显降低税负水平。

  《方案》提出,将在海南全岛实施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简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推行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

  2035年前,中国将在海南深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税收收入归属将有非常明确的划分,届时,除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之外,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收入均将作为地方收入。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方案》提及将按照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以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例如,就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而言,对于合格产业的企业,仅仅注册在自贸港并不能使其符合享受优惠条件,其必须同时在海南当地实施实质性运营。

  强调“实质性运营”也是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没有经营实质、仅以税收为目的的避税行为。同时,在国际层面,海南也将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这些都为避免海南成为“避税港”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由上可见,较之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的“自由”范围更广泛,更便利、更优惠。很显然,海南自贸港是中国的战略举措,并拟在本世纪中叶,将其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因此,海南被赋予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以及开放措施的灵活度也是空前的。但由于目前具体的措施尚未出台,还有待实施规则出台明朗细节。此外,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虽然海南全域设立了较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等,但并不意味着其将成为“避税港”,相应的反避税规则如实质经营等判定标准将引入,同时涉税情报信息共享也值得投资者留意。

  虽然,很多便利性措施节省了投资者或者市场主体的时间,如“极简审批”、“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部门放松了监管,这一点应予留意。

  2020年6月1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根据《总体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海南省内将在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化和投资自由便利化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实现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将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本篇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评论系列专题的开篇,将对《总体方案》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探讨境内外投资者将在海南面临的机遇。后续我们将发布系列评论,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各个领域进行深入分析解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2020年 - 2025年,推动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具体包括:减少服务贸易限制;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实施更为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数据流动、境外独立办学、合作办学;强化用地用海保障等;

  2025 - 2035年:进一步优化完善开放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全面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为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综合财力补助,对海南由于税收政策优化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予以适当弥补。鼓励海南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增加海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海南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

  国际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的基本特点是“境内关外”,大都实施货物、资金、人员的进出自由,对大部分商品免征关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收入作为地方收入;

  授权海南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自主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从跨境投融资与业务运营角度考虑,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整体税收成本将大幅降低。与国际先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对比,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整体税收优惠方面仍具有一定优势。例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的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股息、资本利得等所得,若能免征中国企业所得税,可能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架构设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从全球价值链角度考虑,企业亦可通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贸易、运营、管理等实体,在货物流、订单流和资金流“三流分流,管理归一”的便捷安排之下,降低集团整体实际税率,提升全球供应链运行效率。

  个人税收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特定人才的最高15%税率的优惠政策可谓是一大亮点。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的针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范围仅限定于境外人才,而此次海南自由贸易港出台的个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并未涉及人才来源地方面的限定,此举也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资金流动便利化政策主要包括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以及加快金融创新等领域。

  金融与国际贸易共生共长,相互促进。《总体方案》为促进跨境资金的自由流动,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提下,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提供了多项便利和创新举措,规划2025和2035两个时间点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便利流动。初步来看,资本项下的逐步开放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亮点,2035年前的目标是实现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的完全可兑换,同时在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及创新融资和保险产品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和指引。

  对于非金融机构而言,短期内除了应关注贸易项下结算便利化举措,更应关注资本项下的有序开放措施,特别是2025年前针对外汇政策的便利化、融资渠道的拓宽(包括资本市场)、创新融资产品(如资产证券化)和交易(如产权交易)方面的便利措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五年内的重点开放领域包括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特别是商业医疗保险)、跨境资产管理等,在创新金融产品(如各类质押融资)等方面也有新的业务拓展机会。

  海南在外资准入方面开展了诸多新的探索,比如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也积极探索,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简化审批程序方面,对于实行核准类及备案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均下放其审批权限至市县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有效缩减其相关审批办理时限等。结合海南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各项举措,比如: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标准补齐短板,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实行极简审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现更为便利的资金流动、人员流动、数据流动。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相信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对外开放方面将出台更多富有创新的措施,促进整体的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亦在航运物流、产业对外开放等领域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包括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建设“中国洋浦港”国际船籍港、扩大包括第五及第七航权在内的航权开放、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在产业对外开放领域,电信、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目前阶段,对于部分受限制行业以及逐步开放的行业,如何充分符合市场准入或者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规定,并与各地政府一同探讨可行的具体进入方式将显得尤为关键。

  《总体方案》的发布无疑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将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门户。其次,相当优惠的税收政策将对国内外投资者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不仅如此,海南自由贸易港还将打开跨境融资的新通道。例如,内地各省市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全球发行,这将是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重大里程碑。

  我们亦建议投资者全面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信息,分析如何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红利和政策创新,把握发展机遇。德勤深耕海南市场,对海南的投资、税收、人才发展政策等具有专业见解,并不断追踪新的政策动向。我们可协助您从法律、税务、财务多角度对集团架构及业务模式进行优化分析,并为您搭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德勤团队充分关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整体区域规划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将持续保持与海南各级政府、商会以及各类企业密切沟通,也欢迎相关政府部门和投资者以及企业与我们进行富有针对性的沟通和讨论;德勤团队会积极提供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的一揽子全方面专业服务和工具支持,在后续具体政策制定和实施环节中为海南省各级政府献力献策,助力提升海南省整体营商环境,与各行业投资者实现更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投资、合作机会及创新的商业模式,共同实施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重大举措。

  《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6月1日正式发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彰显了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志和决心,必将有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成长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

  方案从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组织实施这四个方面对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进行了全面阐述,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等五大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安排。方案还对税收制度和法治制度作出了安排,这是创新之举,更是释放了接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信号。这些制度安排将使汇聚全球范围内的高端资源,推动海南成为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热土。

  相比现行的自贸区改革措施,普华永道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18条特色体现在:三个“更自由”,两个“更国际”。

  解读:除传统的自贸区享有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外,本次“18条”史无前例的提出了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并明确提出了减少跨境服务贸易限制的改革任务,相关举措的实施,将极大增强海南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联系,推动海南成为国内最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的标杆。尤其是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将减少,包括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等内容,无疑会对海南发展现代服务业带来极大利好。未来随着海南封关运作准备的成熟,海南的发展模式将更加接近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知名自贸港。

  在洋浦保税港等具备条件的区域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建设需要,增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在重点领域率先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在知识产权转让、运用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解读: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种业、医疗、教育、旅游、电信、互联网、文化、金融、航空、海洋经济、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18条”中,海南自贸港将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和放宽直接投资政策,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现有的自贸区负面清单,未来海南自贸港的负面清单有望大幅瘦身。同时,海南自贸港将探索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有望彻底解决“大门打开、小门不开”的情形。

  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先行开放的特定服务业领域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明确经营业务覆盖的地域范围。建立健全审查、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和社会信用体系等制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

  支持发展总部经济。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对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享受免税政策。支持海南大力引进国外优质医疗资源。总结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经验,研究支持海南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举办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

  解读:要素的自由流动是支撑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海南自贸港重点围绕人流、资金流、物流、数据流等方面,提出了更加自由的举措,包括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便利数据流动等,相关举措为海南打造人才高地、便利资金进出自由、保障物流运输、跨境数据交换提供极大便利,有助于促进海南自贸港人才繁荣、创业创新、产业集聚。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税负、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将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

  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并经洋浦港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

  在对等基础上,推动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实现对双方承运人开放往返海南的第三、第四航权,并根据我国整体航空运输政策,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必需的航权安排。支持海南进一步扩大其他航权安排,允许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承载经海南至第三国(地区)的客货业务。实施航空国际中转旅客及其行李通程联运。优先审批中国航空公司在境内其他城市延伸或串飞至海南的航权。对位于海南的主基地航空公司开拓国际航线给予支持。允许海南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

  解读: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一大关键举措。以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促进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彰显中国推动自由贸易港长足发展的决心,将使海南成为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外商投资热土,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纵观全球主要的自由贸易港,迪拜、新加坡、香港等无一例外不是立法先行,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及其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研究简化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工作程序,推动尽快落地。授权海南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商事注册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在海南设立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加快推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解读:此次方案对自由贸易港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规定非常具有竞争力。所得税方面,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对新片区内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给予5年内享受15%的税收优惠待遇。此次,海南自由贸易港方案中,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对吸引企业到海南投资发展是极大的利好,将有利于吸引外资大量涌入,汇聚全球范围内的高端资源。而对海南重点发展的三大产业实施“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将对海南相对薄弱的产业基础带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价值链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海南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而个人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到海南发展,填补人才发展短板,推动海南重点产业布局。

  而自贸港建设财政扶持政策,将进一步向世界彰显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雄心和决心,将很大程度上提振企业和人才到海南落户发展的信心。

  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安排综合财力补助,对地方财政减收予以适当弥补。鼓励海南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增加海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海南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

  作为最早入驻海南的国际化专业服务机构,普华永道一直以来秉承“营造社会诚信、解决重要问题”的企业使命,为海南客户提供审计、税务、交易和咨询服务。

  两年来,普华永道创新城市综合服务深入参与海南自由贸易区建设,承担了多个自贸区重点项目战略规划、产业规划、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未来我们将继续与海南政府、企业密切合作,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发挥自身优势贡献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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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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