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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南省海口市调整行政区划(附图)

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南省海口市调整行政区划(附图)

  按照国务院批复,将撤消琼山市,撤消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如上图)。

  海南日报报道说,此外,调整后的海口市人口将由原来的80多万增加到150多万,增加近一倍;土地面积将由原来的236.4平方公里扩大到2364.8平方公里,扩大10倍。GDP占全省的40%,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的50%,利用外资占全省的60%,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的55%,贸易总额占全省的70%左右。

  国务院以国函《2002》92号文,对海口市新的行政区划中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辖区作了详细规定——

  秀英区:辖海口市原秀英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石山镇、永兴镇、东山镇以及遵谭镇以海榆中线公路为界的西侧地区,区人民政府驻秀华路。

  龙华区:辖海口市原新华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以海榆中线公路为界的东侧地区以及府城镇的薛村、大样村,区人民政府驻民声东路。

  琼山区:辖原琼山市的府城镇(薛村、大样村除外)、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旧州镇、三门坡镇、甲子镇、大坡镇和海口市原振东区的国兴街道以及蓝天街道的米铺居委会、道客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建国路。

  美兰区:辖海口市原振东区的行政区域(国兴街道以及蓝天街道的米铺居委会、道客居委会除外)和原琼山市的灵山镇、美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区人民政府驻振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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