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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这事严惩!海口、儋州、陵水、文昌警方相继发出通报!

【以案释法 】 这事严惩!海口、儋州、陵水、文昌警方相继发出通报!

  8月8日,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全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公告。然而,在这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仍然有一些人法纪意识淡薄,不顾疫情严峻形势,顶风作案、聚众。8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对9名人员因聚众以及拒不执行政府关于防控疫情的决定,依法行政拘留。

  8月8日1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丁村内有人聚众。接报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来到丁村丁宾一横路附近一举查获正在参与违法活动的周某、黎某、张某、罗某、洪某、周某、张某、吴某8名违法人员以及涉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孟某,并收缴赌具若干。随后,民警将上述违法人员全部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置。

  经询问,周某等8名违法人员均对其无视政府防疫公告,疫情期间参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违法人员孟某也如实供认了其为提供条件的违法事实。

  经龙华公安分局批准,周某等8人因聚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违法人员孟某因为提供条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执行政府的防疫管理决定,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开车、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渠道,警方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顶格处理,绝不手软。

  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力争在最短时间有效控制疫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8月7日6时起,儋州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紧急特殊情况外,全市范围限制人员流动,暂停城市公共交通。但在严格疫情防控工作中,仍有个别司机和店铺心存侥幸,拒不落实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擅自驾车闯卡和暗中营业。目前,1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4家店铺被罚并责令停业。

  8月7日22时许,郑某(男,24岁,儋州市王五镇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从儋州市白马井镇到洋浦经济开发区,途经洋浦大桥疫情防控卡口时,因不符合防疫规定,执勤民警要求其返回白马井镇,但郑某不听劝阻,突然加速闯卡,往洋浦盐田路口方向行驶,卡点执勤民警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并呼叫街面特警巡逻警力支援,在嘉洋路口附近处将该车拦停,将郑某控制。

  违法嫌疑人郑某不听防疫人员指令,驾车闯卡,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儋州市公安局洋浦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郑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8月8日,儋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两院院区内有个别店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宝岛派出所马上查实并严肃处理。

  根据局党委要求,宝岛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两院院区内的店铺展开了暗访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有4家店铺仍在暗中进行营业。在调取相关证据后,民警随即将4家店铺业主传唤到派出所。

  经调查,4名业主均承认在疫情静态管理下,仍暗中营业的事实,并认识到了防疫的重要性,保证今后配合防疫工作。为了严格贯彻市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措施,宝岛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以上4家店铺分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

  儋州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辖区群众树立大局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接报后,陵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陵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系违法人员刘某想要通过该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点,但因没有通行证等相关证明,就想偷偷尾随前方通行车辆通过,后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立即示意刘某停车接受检查,但刘某拒不配合,并提速强行冲卡。

  刘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陵水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刘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

  经查,系违法人员杨某外出饮酒后欲回村,途经村口疫情防控卡点时,因质疑防控点执勤工作人员对其说话声音大,心生不满,在通过卡口回到家后,再次折返到防控卡口处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董某某。随后,民警现场依法将涉嫌寻衅滋事的杨某传唤回所。

  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的各项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8月9日5时许,文昌市公安局锦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锦山镇罗豆居新美疫情防控服务点,有人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驾车强行闯过防控服务点,并向锦山墟方向行驶。

  接警后,锦山派出所联合锦山中队协同作战,经研判分析,民警于8月9日6时许在锦山镇某宾馆附近将违法行为人苏某宝抓获。

  经询问,苏某宝对其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驾车强行闯过防控服务点的行为供认不讳。文昌市公安局依法对苏某宝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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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儋州治安差原因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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