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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要扶到点扎下根

  韩超

  □ 发展集体经济不能“别人种啥我种啥”,而应摸清家底,依据自然禀赋和市场需求找准特色产业进行深耕细作。

  □ 粗放的土地租赁模式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作用不大,其带来的土地租用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等问题反而会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对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稳步做好精准扶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均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在历经两年多的驻村扶贫工作中发现,目前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集体经济收入以土地租金为主。资产资源利用效率较低,产业发展定位不明确,缺乏强有力的致富带头人等,都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因素。要想巩固扶贫成果,需充分发挥产业的抓手作用,把集体经济推向新台阶。

  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明确产业定位,不能病急乱投医,“别人种啥我种啥”,而应摸清家底,依据自然禀赋和市场需求找准特色产业进行深耕细作。如澄迈县沙土村“沙中掘硒”,打响富硒地瓜品牌,就是一个例子。笔者曾经驻点的行政村位于我省中西部,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但干旱缺水,发展种植业较为困难,利用土地资源和胶林资源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林下养殖业是符合当地实际的选择。

  发展集体经济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带头人群体或者有实力的农业企业来带动,促成产业与村集体的深度融合,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弯道超车”。如海口市施茶村通过与龙头企业合作,对石斛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均实行企业化运作,研发出石斛茶、石斛酒等高附加值产品,打响了“火山石斛”品牌,“榨干了石斛身上最后一滴水”。

  发展集体经济要明确合作模式。合作模式决定着利益分配机制,也决定着农村集体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粗放的土地租赁模式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作用不大,其带来的土地租用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租期过长等问题,反而会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如果能够利用股权合作的模式,让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或财政扶持资金,与企业合作成立新的项目公司,村集体以固定分红与盈利分红相结合的方式从产业发展中获益,就能增强自我“造血”功能,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作者曾任儋州市雅星镇合罗村驻村第一书记 工作单位: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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