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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市民办教育发展获专项资金扶持海南三亚市第一小学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出台《三亚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便充分发挥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扶持、激励和导向作用。

据了解,三亚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是本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扶持标准:一是学位补贴标准。2014年小学生每生每年3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45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500元;二是办学水平评估一次性励。小学:市规范学校每所小学10万元,省规范学校每所小学30万元;初级中学:市规范学校每所20万元,省规范学校每所50万元;高级中学:市二级学校每所20万元,市一级学校每所30万元,省一级乙等学校每所50万元,省一级甲等学校每所70万元;三是资助提升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不超过项目所需经费的30%,原则上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四是新(扩)建项目贴息标准。在新(扩)建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向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当年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贴;五是教科书、作业本以及教辅书费标准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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