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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大学研究呈现六大亮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三是着眼于高端智库建设,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一是组织检察座谈会。中心-研究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教育部“社会治理建设创新团队”联合主办“检察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为主题的检察座谈会;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委托,首席专家徐汉明教授分别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两岸四地检察经费管理体制”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座谈会;中心提供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稿”、“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分离”和“七省市人财物管理体制情况调查”三个研究报告,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件”采纳刊发。组织“中国发展•年度评估”。中心-研究院会同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社、网等在举办“2014年发展综合评估项目发布会”。组织“中国•大讲堂”。为了打造“中国•大讲堂”品牌,他们先后请资深教授吴汉东作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化问题研究”主题报告;请杰出外事女翻译家、原劳动部国际合作司司长、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张幼云女士作了“学习、前进,永无止境”主题报告,受众师生反响热烈。组织“社会•长江论坛”。为了推进社会治理学科理论建设、协同创新建设、卓越人才成长工程建设,以教育部社会治理建设创新团队等三个研究为平台,会同中国行为会、院、城乡社区治理湖北协同创新中心举办“社会•长江论坛”,形成学科融通、院系协力、上下支持的局面,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实务部门的400多名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治理十个重点问题认真研讨,形成序列在新华网等多家报道,《法制日报》专版刊载。“社会•长江论坛”的成功举办,形成了中国三大论坛(“国家•湘江论坛”、“•珠江论坛”)鼎立的局面。抓好“中国”系列文库建设。中心-研究院与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协作,已完成“中国”建设文库第1至5卷的出版发行,第6至8卷进入校对、印制阶段。加强学术交流。中心-研究院专家团队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仅徐汉明教授出席中国家论坛、全国“十三五”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研讨会等交流发言20次;中心-研究院专家团发表论文72篇,其中徐汉明教授在新华文摘等刊物发表论文41篇,并获中国家论坛征文一等、湖北省委决策支持工作优秀等项3次。抓好全推介。完成网站的优化升级,网站升级后在政策咨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战略合作的基础上增设了高端决策、新闻、案例分析、境外等栏目。加强与、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湖北日报、湖北等中央、省级新闻的合作,报道新闻280余件。筹办《社会治理前沿》。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与民政部志愿者协会合作向国家新闻申请主办《社会治理前沿》,有望打造社会治理学术阵地。九是创建域外资源平台。中心-研究院与武汉大学珞珈人培训翻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建“国际现代治理情报研究”;与广东外贸外语大学院签订协议,共建“国际社会治理研究所”。

五是着眼于传递中国声音,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研究院与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联合国反公约缔约国大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国际经济犯罪高端论坛、国际网络犯罪监管协会等国际、地区和非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联系。4月12日至20日,徐汉明教授率团出席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13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大会。中心-研究院作为中国高校NGO唯一代表,一是承办了“依国和互联网立法”专题研讨会,代表团所作的《大数据时代网络立法模式研究》主题报告和《被遗忘的立法:国际实践与中国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法律研究》、《智慧治理:网络社会社区智慧治理机制创新》、《大数据时代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若干思考》、《房地产领域犯为研究》等主题发言,积极推介中国主张与做法。

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完善“保姆式”服务机制,规范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服务教学、服务科研、服务专家的“八项”内容;邀请学校财会专家上门新的财务管理规范,提请财会监理逐项审核财会账目,确保财会管理合纪合规;兼顾学校与实务部门办文、办事、办会特色,满足咨询决策服务对象的要求;以节省纸张、节省水电为切入点,大兴节俭办事、节约光荣之风(数据库开发节省159万);争取省“四大家”办公厅的支持,畅通中心-研究院机要文件在省直安全快速交换;包括元数据、档案库等14个子库在内的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科研教学提供了基础性数据支撑;加强校区建设,科研教学办公得到改善。

院长徐汉明教授为“网络金融犯罪预防”专题研讨会作《大数据时代惩治与预防网络金融犯罪》主题发言,受到国际同行的关注。9月6日至11日,姜公映研究员率团出席第33届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论坛。代表团的《大数据背景下经济犯罪的预防及惩治》和《女性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两篇论文,受到主办方和的好评。10月31日至11月5日,徐汉明教授率团出席在俄罗斯召开的第八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大会和《联合国反公约》第六届缔约议,徐汉明教授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大会上作了题为《转型中国的预防》的主题报告,引起与会国际司员、专家学者、律师的极大兴趣和热烈反响。在积极走出去的同时,认真开展国内的交流与合作。6月1日,中心-研究院与到访问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维也纳市检察长Gerhard Jarosch先生、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委、克罗地亚副总检察长Josip Cule先生、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法国副总检察长Yves Charpenel先生、前司法部长Gytis Andrulionis先生和联合国反贪局联合会秘书长叶峰先生认真商讨深化交流与合作问题。10月13日,中心-研究院召开申请加入“国际网络犯罪监管协会(POLCYB)”筹备会议,致力于增强中国在国际网络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当下及其长远利益。

完善组织架构。在完成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1名)的基础上,重组原有科研力量,成立5个首席专家工作室,为首席专家配齐、配强科研秘书及助管人员。

六是着眼于快速、持续发展,积极改进和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力度。8月21日,省政协杨松视察中心-研究院,听取汇报,鼓励支持他们向一流智库迈进。省下拨省部共建专款200万元、省财政下拨专题经费50万元,保障中心-研究院的科研教学工作。1月21日,校党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和第3次校务会议决定,将中心按照建制的科研单位管理,给予单独人员编制、经费单列、财务单列户头、资产单列;学校领导张中华、杨灿明、齐文远、刘茂林、王建鸿、姚莉、陈明和资深教授吴汉东等先后到中心调研,指导科研教学工作,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新华网武汉2月3日电(记者方政军)中南财经大学发展与司法研究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学科、科研协同创新、服务高端决策、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落实十项工作措施,实现了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记者听取该学院年终总结认为,2015年他们的工作创新呈现六大亮点:

一是着眼于理论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新型交叉学科建设。围绕社会治理新型学科狠抓“四项建设”,狠抓理论体系建设,认真编撰教材。这部教材为原创性,体系机构分为三大版块共十三章。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设置。为了有序整合学校、管理学、经济学等优势学科资源,完善了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课程设置,社会治理博士生专业按照“2+1+6+X”的模式构建,即:外语课(2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6门)+任意选修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学、经济学等专题课程(X门),硕士生按照“1+1+4+X”的模式构建,即:外语课(1门)+公共课(1门)+专业课(4门)+任意选修社会学、公共管理学、学、经济学等专题课程(X门),着力打造“结构合理、内容新颖、体系完备、知识融通”的现代新型交叉学科模式;优化导师组结构,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按照“学科融通、资源整合、双向选择”的原则,在组建博士生导师组(6名)基础上,又由院、刑事司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推荐5名教授、副教授,组建跨学科硕士生导师组;严格学生培养与教务管理。对已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中心专门设立教务管理岗位,配合研究生院、院做好学生学业与评定管理工作;经教务考核评定,学生们对专业课程普遍反映好。

 

四是着眼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横向协作。加强与地方协作共推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研究院与湖北武汉、宜昌、荆门、恩施、黄冈、潜江、仙桃、天门等8个市州、武汉市百步亭文卉苑社区、恩施龙凤镇等24个基层社区开展合作,适时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经验。徐汉明教授受广东省惠州市、市会、法制日邀请,对惠州地区创建社会治理——村(居)“法制副主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进行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报告被省委李鸿忠、副张昌尔批示采纳,湖北已安排在全省推开。最近,咸宁市、武汉市江岸区、宜都市和交通部长江海事局先后委托研究为他们起草“十三五”建设规划。加强与实务部门协作共推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研究院与湖北省协作开展社区矫正问题的研究,就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性质、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矫正工作、健全社会矫正工作机制与特定措施等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立法机关提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批示推广。加强与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协作共推基层社会治理。在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基层站所、街道社区的配合下,中心-研究院陈柏峰教授围绕“执法人员在进入社区空间、处理执法事务时受阻严重”等问题形成了《城镇规划区违建执法困境及其解释》、围绕“为避免激烈冲突及其带来的社会压力和行政压力,往往进行弹性执法”等问题形成了《基层社会的弹性执法及其后果》,分别发表于1月23日的《研究》、9月10日的《法制与社会发展》,以期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连迅)

二是着眼于服务高端决策,积极开展科研与咨询。首先是问题导向“求实”、热点研究“求快”、协同创新“求活”、“求效”的思,开展科研立项62项(接受委托10项、中标承揽12项、自主立项40项);结项22项(接受委托5项、中标承揽3项、自主立项14项);在研40项(接受委托5项、中标承揽9项、自主立项26项)。上述科研的主要用途,一是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全国政协委托的“社区矫正立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福利及退休制度研究”,司法部委托的“审执分离体制”,湖北省委委托的“新的伟大历史斗争条件下全面依省的特点与对策”,湖北领导小组委托的“市州建设绩效”、“省直机关建设绩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建设绩效”三个考评办法,恩施州委委托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化”等都保质保量的提供了研究或阶段性,受到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委、恩施州委的充分肯定。

再次是提供立法蓝本。中心-研究院首席专家高质量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委托的网络安全立法重大课题,提供了理论报告和立法专家稿,被、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采纳,并推荐国务院和全国采纳。社区矫正立法稿被国务院法制办吸收采纳。网络反恐立法被、国家网信办采纳。

其次是向“1000名决策者”提供咨询报告。以“1000名决策者咨询服务行动计划”为抓手,向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完善农民土地财产体系保律制度、司法体制、上海广东湖北7省“两权”分离、推进社会治理化、转型中国预防、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建设实绩考评等咨询报告20期,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教育部、湖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均作出批示,中央办公厅、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湖北省委办公厅刊发件、情况摘编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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