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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海南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海南2020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海南城乡医保可在普通门诊报销

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服务平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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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

海南这些新政正式实施!

01三亚两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施行

《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这两部地方性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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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10万元!三亚禁止在居民楼等区域建餐饮服务项目!

02《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实施

海南省将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部门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和证件统一整合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不再发放功能重复和新功能的各类卡片和证件,实现“多卡合一”。

《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03海南将全面启用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海南2020年1月1日8时将全面启用新系统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就医结算等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参保居民意愿,可按照新旧待遇标准分段结算或一次性按新待遇标准结算。

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按转诊报销比例的65%享受医保待遇。

04海南城乡医保可在普通门诊报销

海南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普通门诊纳入医保。

《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服务管理。全省二级及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管理、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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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海南将普通门诊纳入医保可报销!

05海南2020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95%。海南还在全国率先取消户籍限制,规定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和外籍人员也可参保并享受待遇。参保范围扩大至5类人群,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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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海南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如何参保、报销比例…

06海南今起将优先使用“团购”药

2020年1月1日起,海南将全面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围结果和配套政策,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

07《海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出台的《海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入库专家均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或相当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或是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高级管理人员。

08海南推出多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福利

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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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教育医疗等资助

09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服务平台启用

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20年1月1日启用,同时开始过渡期备案工作。该平台主要功能包括过渡期备案、通行天数查询、超过通行天数处罚查询与告知等。外地车通行管理政策可拨打12123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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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启用!海南外地小客车查询通行天数一点就知…

10海南2020年起全省免费换发IC卡道路运输证

2020年1月1日起,海南全省范围内换发IC卡道路运输证件。属于换发范围的车辆和从业人员,申请新增、补发、换发道路运输证件的,一律发放IC卡证件。已经核发的纸质证件,有效期内不需要换发IC卡证件,车辆保留纸质《道路运输证》副证。原核发纸质证件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换发IC卡证件后回收原纸质证件。

11海南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柴油车拖着“黑尾巴”上路将被抓拍处罚

2020年1月1日起,海南将对道路上行驶车辆进行监督抽测,通过视频抓拍、遥感检测法等技术手段发现相关指标超标一次的车辆即可判定为超标,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2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办法》要求,租赁游艇乘客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游艇租赁和乘艇服务,必要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违反实名制管理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办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除了以上政策,

1月海南还有这些“大事”!

1、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境外游艇临时进出东营、博鳌等8个非开放水域

经征询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部战区海军、海南省军区意见,省政府同意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我省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期限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7月15日。

2、海口、三亚、儋州1月20日起推出新举措:租赁车交通违法可网上处理

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网站、手机APP自助查询、处理和缴纳罚款,方便不在违法行为地、机动车登记地的承租驾驶人网上处理。

3、海南中小学1月18日开始放寒假

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显示,我省中小学生2020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2月9日中小学报名注册,2月10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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