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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报名】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正式编制岗位合辑!

【点击报名】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正式编制岗位合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汇集各方面优秀人才建设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文昌市项目策划中心管理员3名。选调的具体职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文昌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本次选调按照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2.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注意事项及有关规定等,根据本人条件选择岗位。

  (1)《文昌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签名盖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5月20日18: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3)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了解选调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1.按照选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环节人员。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如选调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①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①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选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公告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面对重大考验、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担当意识,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党政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报名表》、居民身份证、《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和书等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对拟选调人员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推动基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人才基础,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岗位27个,招聘人数27人,23个岗位纳入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4.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1、附件2,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7.如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要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或单位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获取,须带有“二维码”,在验证有效期内);

  (8)不接受五指山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11)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如还没取得毕业证的,需由学校出具有本人相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审核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选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操作等。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情况。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考核招聘的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将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复审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并确定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考察资格。资格复审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考察资格,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原件可以延长到聘用前提交,如聘用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

  (二)递补。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则取消该岗位聘用资格。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举报核查。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不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资待遇协商解决,不低于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1.生活补贴:对外省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除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外,按照以下标准另外发放生活补贴: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和拥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2)省级重点专家、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3)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能人才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期限为5年。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补贴;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按80%发放补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补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补贴。

  2.住房租赁补贴(外省引进人才):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本标准),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3.购房补贴标准为(外省引进人才):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本标准),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2)外省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外省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配偶随同来我市工作的,参照《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安置。

  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事业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借调,特殊情况除外。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并按程序报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亚市海棠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为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园长、副园长:具有幼儿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5年(含5年)以上,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5月6日(含)至2002年5月5日(含)期间出生)。

  2.职员:具有幼儿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在幼儿园工作3年(含3年)以上,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5月1日(含)至2002年5月5日(含)期间出生)。

  1.林旺南幼儿园、兵村幼儿园、湾坡幼儿园、藤桥幼儿园等4所公办幼儿园园长、职员各1名,共8名;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相关信息仅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海棠区政府大楼1楼公示栏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5月8日。

  3.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三亚市海棠区2020年招聘公办幼儿园正副园长及职员工作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10)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5月22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同时在海棠区政府大楼1楼公示栏公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若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笔试60%、面试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

  正副园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等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准。包括幼儿园管理的理念、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学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10)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具体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面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面试评委每组不少于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得分=剩余考官的总分÷剩余考官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通知入选人员报到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到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

  报到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聘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区教育局签订幼儿园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另行补录。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海口市信息中心隶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经费预算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为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不超过2MB):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报名材料不退还。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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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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