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指南。
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下设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子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公众可通过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信息公开指南,查找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网站网址详见本指南第三部分)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依规到市旅游推广局办公室查阅(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79号蓝海华庭写字楼15层,负责人:吴发强,联系电话)。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单位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除行政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单位领取《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向本单位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或将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我局工作邮箱(具体详见本指南第三部分)。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4)不属于三亚市旅游推广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延长,并出具《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标签:海南旅游政务网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
三亚市旅游推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海南自贸港旅游推介走进重庆
- 定安“金融超市”平台上线
- 专家组、省文旅厅认可!海南一高校“亮相”这一非遗精品展惊艳众人
- 我省出台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
- 旅游媒体海南省旅文厅打造海南约惠活动广州旅游媒体
- 海南金芦荟(海南金芦荟产品价格表)
- 海南省电视台(海南省电视台官网)
- 海南省电视台(海南省电视台台长)
- 海南高考网(海南高考网站)
- 海南锅庄(海南锅庄第一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