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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遏制消费关键是公开信息

海口晚报:遏制消费关键是公开信息

  “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全国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吃喝的建议》。

  关于“挥霍浪费罪”,早在前几年,就有法学界人士不断建议国家立法,应该给利用大吃大喝者定个“挥霍浪费罪”。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全国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造成挥霍浪费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的缺失,因此,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不能说没有必要。但是,在当前各地消费信息难以公开的情况下,即使设立“挥霍浪费罪”,挥霍浪费现象恐怕也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消费信息难以公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关消费方面的财政预算不透明;二是有关消费方面的财政执行情况也不透明。前段时间,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公开市本级部门财政预算之后,尽管得到了人们的广泛称赞,但是还是有不少人质疑,有关招待、公车消费等没有单项列出。而目前也很少有地方敢于详细公开消费方面的财政预算。与财政预算不透明相比,在很多地方,消费方面的财政执行情况更是难以得到公开。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消费信息不透明,民众就难以抓住一些官员“挥霍浪费罪”的把柄,既然抓不到把柄,又如何以“挥霍浪费罪”治罪?如果民众很清楚各政府部门的消费预算是多少,也很清楚各政府部门消费的执行情况,那民众监督官员是否存在挥霍浪费就有了靶子和标准,这样,监督起来不仅方便,而且成本也小了很多。如果民众对消费信息是眼前一片黑,监督从何谈起?而且,如果消费方面的信息能够得到全面、详细的公开,很多官员即使想挥霍浪费,恐怕也难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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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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