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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br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br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突出发展重点,集中扶优扶强,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四)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转型优化升级,实现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网上预申报阶段。申报单位须先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纳入储备库管理。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登录网址为(或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资金申报—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方式登录)。此申报阶段,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要求在系统内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其他资金项目申报须按要求在系统内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及具体申报事项所对应的申请表格。

  (二)申报资格初审。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对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并出具企业及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题的企业或项目还须经园区管理机构推荐)。

  (三)申报资格复审。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初审意见,对申报单位或项目进行复审后,通过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发布申报资格审核结果。

  (四)正式申报阶段。申报资格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申报单位,应按各自申报方向及事项的有关要求编制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及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证照类文件、审计报告等附件材料电子版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请报送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财政局初审后,出具正式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两部门公章);由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统一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窗口报送汇总表及相应的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一)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上预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6月5日,逾期未通过系统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省政务中心工信厅行政审批窗口收件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31日,逾期未进行报送纸质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015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采取新的方式即启用新的申报系统。为帮助企业理解政策,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提高申报效率,促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序开展,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2015年5月15日在海南大学公共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L4-201电教室和L4-301电教室召开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宣贯会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并于2015年5月13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详情参见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政务公告栏”中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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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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