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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9市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汇总2023年申请条件及流程

海南省9市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汇总2023年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3年海南省各市企业想要申请信用修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申请有哪些流程步骤呢,一起来看看吧~海南省4个地级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5个县级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信用修复参考如下,资料来源网络搜集,仅提供参考。

  2019年4月底,海南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有3627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受到很大限制。除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向社会公开其违法失信信息,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限制外,还对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海口某企业前些年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因年报问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留下了信用污点。“现在满三年就可以在公告后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了,这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能够尽快修复信用损失。”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海南推行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激发已有失信记录的商事主体自我纠错的动力,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推动海南信用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范围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组织、指导和移出工作,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其辖区内登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的受理、检查核实工作。

  第四条 【信用修复的范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企业因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已补报未报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公示,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企业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已公示了相关企业信息,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企业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已纠正违法行为并已公示更正后的相关企业信息,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已办理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现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积极配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补报的年度报告、公示的信息以及企业住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全部为“未发现问题”“未发现本次检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或者“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一)企业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应当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说明申请修复的事实、理由,并提交下列材料:

  (4)已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信用修复范围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信用修复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检查核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对企业的住所进行现场核实,作出初审意见。

  (四)批准决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核实后作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初审意见的,应当在检查核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批同意予以修复的,应当出具准予修复决定书,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予以公示。

  第七条 【解除任职资格限制】企业完成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解除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限制。

  第八条 【办法施行】本办法自2020年3月25日起施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市监规[2019]3号)同时废止。

  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条例》,在全国率先以自贸区立法的形式规定了企业信用修复制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商事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实际行动修复了信用的,自被列入之日起满3年,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其履行公示义务和拟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

  “这比国家规定的期限提前了两年。”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有关规定情形的,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大众创业,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宽进”的同时,“严管”措施也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使违法特别是严重违法企业寸步难行。然而,一部分企业由于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或无心之失,也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甚至被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致使其经营活动受到极大限制,甚至有可能因此无法存续。

  “海南推行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激发已有失信记录商事主体的自我纠错动力,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推动海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全国率先推行信用修复制度的基础上,今年3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信用修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最近,海南欧美斯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很快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一“黑名单”,这让公司总经理刘乐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顺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刘乐感慨道。

  前些年,海南欧美斯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补报了未报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公示,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一情形属于《办法》明确的四种情形之一,该公司提出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移出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全省已有72家符合移出条件的企业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进一步积极探索信用修复举措,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共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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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企业信用信息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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