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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打造海南自贸港发展“新动能”

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打造海南自贸港发展“新动能”

  优质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2022年9月8日,习总在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中强调“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年海口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要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5家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1200家。在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大背景下,海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起点。

  “专精特新”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新颖化等特征。2018年起,我国开始逐批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在国家层面,已先后公布四批共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9月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通过4328家,数量接近前三批认定通过之和。

  通过分析,“小巨人”企业有如下特征:一是集中度高,经济发达省市的数量优势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专精特新”企业具有补链强链的重要作用,助推产业链优化升级;二是主要分布于制造业领域,排名前十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今年海口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海口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25%、达到965家。认定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3家、瞪羚企业12家,分别占全省100%和55%。海口在数量及占比上领跑海南,原因在于海口是全省的中心、经济中心以及技术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基础。

  自2011年工信部首次提出“专精特新”概念以来,中央及各地政府不断出台“专精特新”政策,分期分批认证和挂牌了多批次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对于“专精特新”第一的浙江省,其发展经验值得借鉴:2016年明确提出打造隐形冠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8年起,先后出台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凤凰行动”“雄鹰行动”等行动计划,从不同角度分类推进企业培育工作,构建“五企”培育体系。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2年4月出台《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

  总体来说,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自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以内因为主、外因为辅,核心还是依靠企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政府和社会力量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支持等工作,共同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2021年6月,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提出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并从金融服务、公共服务、财政扶持、品牌宣传四个方面提出扶持政策。2022年6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提出拓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虽然海南在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些梯度培育、资金奖励等措施,但短期内或将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政策的丰富性、创新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仍有待提高;二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自贸港产业定位匹配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弱、科技研发队伍单薄;四是国际竞争力不足,品牌少。因此,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和精准度。一是着力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培育库;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对标先进地区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向,提升与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的匹配度。海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本属于工业基础领域,应思考如何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发展符合自贸港产业方向的“专精特新”企业。

  (三)引进和培育具有产业支撑作用的总部企业,打造专精特新产业链。实施总部企业“引育”专项行动,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的产业链生态圈,推动重点产业链条化、集群化发展以及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发挥海口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产业深度融合。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瞄准企业需求靶心,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公共服务。一是搭建由政府、科研院所、金融机构、行业内龙头企业等参与的交流平台,推动政策链、需求链、资源链高效衔接;二是依靠上述主体建立精准服务保障机制,出台并不断动态调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清单,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应用研究。

  (五)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长期的金融支持机制。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投入机制。一是股权与资本市场支持,鼓励国有企业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的方式,以财政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二是保险与融资租赁支持,采取补贴等方式,对融资一定年限的业务,按照融资规模的一定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三是信贷与信用支持,每年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加强评级结果应用,支持商业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确定信贷准入、信贷额度及利率水平。

  (六)借助国际优质服务资源。发挥好自贸港政策优势,促进企业创新国际化和国际化创新,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自身对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的水平。充分调动我省企业参与国际经贸交流的积极性,进行高质量科技创新、品牌发展及产品研发,培育出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七)为“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建设空间。一是打造示范基地为企业提供优越环境。汇聚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投融资等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理想创业空间;二是就地挖潜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支持将老旧厂房等存量产业空间改造为企业研发或生产用房并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贴息支持;三是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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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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