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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上调、机动车年审……新一期“问政遂宁”回复来啦!

天然气价格上调、机动车年审……新一期“问政遂宁”回复来啦!

  “问政遂宁”栏目每周在遂宁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特别集纳和传播市政府“12345”热线的和回让广大民众一起参与我市一些重大公共决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的讨论,让普通民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市民反映,10月9日上午到遂宁开发区天峰街燃气缴费大厅缴纳8月和9月的气费时,发现气费已经上涨,但燃气公司发出的通知显示10月1日气费才开始上涨(1.83元/方上涨至2.1元/方)。为何8、9月气费已经开始上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通知》,从2018年6月10日起,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按照国家、省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的要求,万通燃气公司依据《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工作办法》,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调整时间为10月抄见气量开始上调,不是从10月1日用气量开始上调,燃气为先用气后抄表,两个月抄一次表。

  市民反映,10月10日其到船山区京宁社区使用医保门诊费90元,工作人员要求支付20%的费用。但前2天其邻居亲戚到嘉禾社区服务站使用医保门诊费,却未给20%的自付费用。

  经核实,根据遂宁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按比例报销,人均年度封顶的方式。具体内容是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参保人员人均年度报销限额为90元。

  市民反映,因需进屋,其于10月10日前往船山区和平路红旗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公证后该处收取了360元的费用,市民认为费用过高,很不合理。希望告知授权委托书公证费的标准。

  现公证收费标准依据是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上述委托书公证收费是依据该通知附件《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第7、25项进行;公证处在每个办公室均公示有《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市民反映,其10月10日在遂宁开发区西山路发现一位老太太占道售卖蔬菜被驱赶。市民认为,西山路没有专门的区域给农民售卖蔬菜不合理,希望在该区域规划农民临时售卖蔬菜的地方。

  市民反映,其是船山区龙凤镇某村的五保户,因购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五保户资格被取消。市民在村上无房屋,居住在兄弟家中,未结婚,无子女,无经济能力修建房屋,向村上申请建房补贴,被拒。希望告知其是否可以享受建房补贴,若无法享受,给予政策解释。

  经核实,目前没有任何文件表示有市民反映的建房补贴,只有C、D级危房改造(在原房屋基础上进行维修加固、原基重建)补贴,C、D级危房改造补贴只针对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等四类人员。

  市民反映,其2018年9月在蓬溪县车管所给机动车(川JZ3682)进行年审,但车辆是在船山区上户,年审时工作人员告知可以不盖公章,其担心之后将车辆行驶至外地,会被开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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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遂宁民生燃气电话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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