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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高明20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重磅!高明20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普通借读生无需在系统报名,请留意“高明政法”“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的唯一身份,具体分为户籍生(含优待生)、政策性借读生、对口直升生三类,并按照报名身份上传有关资料。

  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成三类: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

  高明区户籍新生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审核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学区户籍生、杨和镇按学区户籍生、明城镇按学区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学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见下文。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房产户籍生、杨和镇按房产户籍生、明城镇按房产户籍生和更合镇按房产户籍生。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居住户籍生、杨和镇按居住户籍生、明城镇按居住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居住户籍生。

  优待生为落实优待政策、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和其他教育优待人员子女。详细分类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方案原文。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生按属地管理,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杨和镇政策性借读生、明城镇政策性借读生和更合镇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普通借读生为非佛山市户籍的新生。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适龄入学对象,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普借生、杨和镇普借生、明城镇普借生和更合镇普借生。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二)户籍生(按房产):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三)户籍生(按居住):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具体以《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到所属镇(街道)就近的流管服务站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证各属镇(街道)的流管服务站。

  区教育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招生学校等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一经核定,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正式报名才能成功。建议家长慎重选择报名身份,以确保子女入学机会。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推送等方式退回材料,让申请人修改、补充及完善资料,再次提交后台审核。再次提交时间不能超过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包括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其余公办中小学在普通批次招生。根据录取顺序先完成提前批次招生再开展普通批次招生。各批次录取按阶段层次先后录取。

  在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区沧江中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符合条件的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或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本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直升生录取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核盖章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学位。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请家长密切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高明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镇(街道)内统筹安排积分入学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如仍有学位剩余,未被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读。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普借生,再录取镇(街道)普借生,额满为止。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西江新城第一小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荷城街道户籍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荷城街道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符合条件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该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入学。对已注册入读公办学校的新生,公办学校下阶段招生将不再开放志愿填报,逾期未注册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将不保留学位。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附件。

  参与提前批招生录取的学校有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请各位家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读,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招生热线。

  2.录取顺序:按顺序分为两轮依次录取。先完成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的录取,再完成第二轮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的录取。

  3.直升生录取:直升生录取调整到对口直升学校所在招生批次进行录取。区沧江中学在提前批次第二轮录取沧中附小直升生;广二师(初中部)在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第一轮录取广二师(小学部)直升生。

  1.第一类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对象依次招录: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学区户籍生。此类对象录取后如有剩余学位,再同步招录区沧江中学及一中实校学区户籍生;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和一中实校的学区户籍生以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1.第一类招生计划按照以下对象依次招录: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学区户籍生。此类对象录取后如有剩余学位,再同步招录新城一小及一中实校学区户籍生;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新城一小和一中实校的学区户籍生以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1.第一类招生计划招录沧江中学学区户籍生和对口直升生。若第一类招生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二类招生计划的招录。

  1.第一类招生计划招录区沧中附小学区户籍生。若第一类招生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二类招生计划的招录。

  2.第二类招生计划招录除高明区华英学校和区沧中附小学区户籍生以外的荷城街道户籍生、荷城街道房产户籍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荷城街道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

  特别提醒:第一类招生计划和第二类招生计划在录取顺序上存在先后关系,先招录第一类招生计划,如有剩余学位再招录第二类招生计划。

  1.在提前批次录取过程中,凡是被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第二轮区沧江中学或区沧中附小的录取,未被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提前批次第二轮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或普通批次的录取。

  2.凡是已被提前批次高明区华英学校、区沧江中学、区沧中附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普通批次的录取。

  3.参加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招生录取阶段,如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后未被录取的新生,可继续参加普通批次招生,正常报读普通批次内的公办学校。

  提前批次每个招生环节的新生报名人数如少于计划人数,系统将自动录取相应新生;报名人数如超出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派位。

  六、今年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还是对口直升吗?需要放弃对口直升资格才能报读高明区华英学校吗?

  今年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只要自愿报读对口直升学校,继续享受直升资格。

  如果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上选择“对口直升生”身份报名,若符合高明区华英学校招录条件的,可以选填高明区华英学校的志愿,一旦被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录取;如果未被高明区华英学校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直录。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区沧江中学的招录条件,还可以同时选填区沧江中学志愿,如被区沧江中学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录取;如果未被区沧江中学录取,则原对口直升学校直录。

  如果区沧中附小和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上不选择“对口直升生”身份报名,意味着放弃对口直升学校的直升资格,原对口直升学校不再保留该生的直录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三)户籍生(按居住):新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固定住所所在镇(街道)与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

  ●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对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普通借读生为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新生。只要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高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就可以在积分入学受理时间范围内向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服务站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证所属镇(街道)流管服务站。

  第二阶段根据剩余学校和剩余学位数量招录上一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以及政策性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参与积分入学排名,由区教育局在居住所在镇(街道)内统筹安排积分入学学位。

  普通批次每环节招生入学的新生报名人数如少于计划人数,系统将自动录取相应新生;报名人数如超出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中签的新生将收到系统反馈的录取信息,未中签的新生需要参加下一轮志愿填报。

  六、户籍生放弃户籍生(按学区)身份,以户籍(按房产)的身份报读,后续还能以户籍生(按学区)身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吗?

  按照“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的要求,如果选择了户籍生(按房产)这个身份报读,意味着新生放弃了原有的户籍生(按学区)的身份。只有当普通批次第一阶段两轮招生结束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新生才可再填报原学区学校,建议各位家长慎重考虑。

  不可以。户籍是佛山市各区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的依据,居住证是非佛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高明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必要证件。因此,如果学生户籍不在高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办理高明区内有效期居住证的,无法在高明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因此,提醒非佛山市户籍的新市民们,如需要为子女在高明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请务必提前办理好本区居住证。

  积分入学的新生家长在所在镇(街道)积分越高,排名越靠前,相对机会越大。若因积分排名比较低导致未被报读学校录取(荷城街道积分入学的学位相对紧张),建议家长可以考虑区内民办中小学或回户籍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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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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