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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最高年薪25万!三亚一批优质岗位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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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是隶属三亚市教育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教育科研管理,学校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科研、质量监测、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的研究,以及相关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的管理与监督等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做好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培养和造就一批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三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队伍。通过公开考核招聘,优化教育研究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好考核招聘工作。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1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8.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6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跨学段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不做上述要求);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布)。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1)《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岗位要求的相关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考核流程按资格初审、业绩考核、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六个环节进行,各环节的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其中,业绩考核、面试考核的成绩采用百分制,业绩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中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审查无人合格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业绩考核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业绩考核是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既往的素质、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教育观念、工作业绩、教研能力、科研成果、表彰与荣誉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按业绩考核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员。没有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的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力,采取“论文写作+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查,其中:

  面试考核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论文写作60分,现场答辩4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考核成绩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从达到业绩考核、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业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业绩考核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考核,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排名在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综合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业绩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业绩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业绩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业务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业绩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业务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三亚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红十字会,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三亚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2月16日至2005年2月15日出生者);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在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后续的公示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的畅通。

  4.材料要求。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8)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5)学历、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明均须加盖公章);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2月2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2月22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2月22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增人员报名。已报名且在2023年2月22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诚信承诺书》(附件4)、《三亚市红十字会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解决问题及专业等综合素质水平。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红十字会官网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红十字会网站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红十字会网站和“三亚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Hainan Deep-Sea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中文缩写:深海创新中心,英文缩写:DSTIC),位于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举办、从事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按新型研发机构模式运行,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揭牌运行。

  海南深海技术创新中心要利用海南省已形成的深海装备、技术聚集优势,践行国家海洋强国战略,落实我省“陆海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以深海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核心,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最终在海南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网络,带动深海科技及其衍生产业全面发展,推动海南成为全球重要的深海科技创新策源地、海洋新兴产业聚集地。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从全公共平台的高度对工作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光纤传感、光电子、水声传感、机电工程、自动化、海洋科学等相关专业,熟悉本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

  2.能够熟练使用本实验室各类相关的测试检验设备,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能够熟练使用本实验室各类相关的测试检验设备,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能够熟练使用本实验室各类相关的测试检验设备,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水池实验室主管综合年薪为20-25万元;水池实验室实验支撑岗薪资待遇税前12-18万元/年;实验室检测员薪资待遇税前9.6-12万元/年。

  3.中心协助符合条件者申报海南或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人才认定及奖励,依规申请相应的住房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福利。

  2.将《应聘申请表》和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书及相关的专业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注:请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申请表和简历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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