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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解读海南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3月23日讯(记者 汪慧)3月22日,省政府正式发布《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以下简称《重振计划》),千方百计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以赴促进旅游经济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重振计划》共30条行动措施,其中责任单位包含省财政厅的有12条,条条干货满满,成为三十条行动措施的一大亮点。

  相关政策有何创新?省财政厅将如何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旅游业发展?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23日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创新扶持机制 五大维度直接支持旅游业

  根据《重振计划》,每年将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海南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

  “在当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机制,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旅游业发展。”省财政厅厅长王惠平表示,这系列措施亮点和创新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首次采取保险费补贴方式支持旅游业发展。对今年来琼游客因感染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产生医疗费用的给予赔付,保费由财政负担;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旅游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险险种,通过旅游企业自愿购买,财政给予30%补贴等。

  二是将“旺工淡学”扶持机制延伸到整个旅游业。支持扩大旅游企业员工“旺工淡学”覆盖面,培养对象由酒店业扩大到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旅游餐饮企业,学费由财政承担。

  三是鼓励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旅游企业,其挂牌和中介服务费用由财政给予补贴。

  四是实施过海费用减免。2020年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即5月1日至5月5日、10月1日至10月8日(共计13天),按照“企业减免,政府补贴”的原则,对非琼籍非营运7座以下小客车过海费用实行减免,减免费用由省级财政予以全额补贴,鼓励省外游客自驾游海南。

  五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疫情期间给旅游企业减免租金的出租方,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免除2020年上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除额度不超过所减免的租金。

  巧用财政杠杆 撬动社会资本聚力旅游业

  王惠平表示,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用好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我省旅游文体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文旅融合等项目发展。

  具体包括,每年从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海南旅游企业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入境旅游奖励、保险费补贴、创优评级奖励等。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项目单位,新创建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风情小镇、椰级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街区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海南游、疫安心”和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等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为企业、游客提供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发展旅游业和游客来海南旅游的信心。

  与优质社会资本和绩优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加快设立海南旅游文体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将拿出适量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合作建立5亿元规模的基金,投向旅游文体产业。

  争取中央支持 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享红利

  离岛免税购物是海南旅游的“金字招牌”。随着海南免税店全省布局更加均衡,离岛免税对于游客的吸引力正加速释放,不断增强着海南在旅游市场的影响力。

  《重振计划》中的“扩大离岛免税购物消费限额,增加免税商品品种。引导免税品经营企业在现有门店增加品牌数量”等举措,颇具含金量。对于这些政策的落实,省财政也有清晰布局。

  王惠平表示,为进一步发挥离岛免税政策对海南旅游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我省正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在自贸港框架下进一步开放离岛免税政策,包括增加免税经营主体、扩大离岛免税购物消费限额、增加免税商品品种等。

  下一步,待中央出台离岛免税政策调整方案后,省财政厅将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予以贯彻落实,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享受自贸港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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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孕婴店进货渠道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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