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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侵权“花样多”多方发力助维权

  当你心情愉悦地阅读从地摊儿上买的畅销书时,是否想过它是正版还是盗版?当你从不知名网站上阅读下载网文“大神”的最新“日更”时,是否考虑过这是否经过作者授权?这些一般读者不在意的问题,却成了不少作家的心病。 

  侵权谁没遇到过 

  说到被侵权的经历,作家们向记者倒起了苦水。作家王松说:“要说侵权,哪个作家没遇到过?曾经有一家广播电台没打招呼就把我的一部中篇小说做成了8期的广播节目播出。我让女儿给电台的法律顾问发律师函,结果人家根本不当回事。我又写信给台长要求他们立即终止侵权,后经多次协商才解决。”这类未经授权使用作家作品的情况不少作家都遇到过,侵权主体往往心存侥幸,以联系不到作家为借口,被发现时则百般耍赖,极力息事宁人。 

  随着我国文化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剑网”行动取得显著效果,传统意义上的盗版书近年来不断减少。但当年的尴尬经历却让作家赵德发记忆犹新,“本世纪初,我的‘农民三部曲’(《缱绻与决绝》《天理暨人欲》《青烟或白雾》)前后被盗版成两个版本,《缱绻与决绝》还有两种单行本盗版本,作者全部署名为陈忠实。”他向记者展示了保留的盗版书,《石牛原》就是赵德发的《缱绻与决绝》,但封面上却写着“陈忠实继《白鹿原》之后的又一呕心力作!”,标明为“作家出版社”出版。这种改头换面、张冠李戴的行为无非是无良书商想借陈忠实的名声发黑心财,但却侵犯了作者赵德发的权益和陈忠实的名誉。“陈忠实先生当时和我通过话,他读过我的《缱绻与决绝》,没想到竟然被不法书商安上了自己的名字,他非常气愤。”赵德发说。 

  网络侵权花样多 

  在纯文学上网与网络文学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困扰作家的新问题也相当棘手。在王松看来,网上的侵权行为维权更难,成本更高。“有网络写手盗用我的名字在网上发作品,‘假王松’简介里却都是真王松的履历;有网站未获授权擅自连载我的作品,《双驴记》满天飞。”王松说,“我女儿还是律师呢,我拿侵权的事儿也没什么好办法。” 

  中国作家协会社联部主任李霄明表示:“在融媒体环境下,侵权主体非常分散,作品被侵权后,往往在各平台上铺天盖地出现,难以找到侵权源头。” 

  这一点网络文学作家感触颇深。“以网络文学作家为例,目前侵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盗版,几乎所有网络小说都有盗版,而且是几百个网站一起盗版,刚刚上传更新的章节,甚至一分钟不到就会在盗版网站显示。第二是抄袭,网络文学网站太多,还有一些新媒体(比如微信公众号)等等,大火的作品几乎都有被抄袭的现象。第三是网站侵权,这种普遍发生在小网站,比如侵吞稿费,或未经授权转载,暗中出售、低买高卖版权等。”网络文学作家妖夜说。同时,网络文学作家维权取证也十分困难,“侵权方可以随时将证据毁掉,将数据更改。”妖夜说。 

  在未经许可使用作家作品、拒不支付作家稿酬、盗版问题之外,剽窃抄袭也成为作家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家深恶痛绝的一件事。 

  “抄桥段特别气人,因为几乎没法取证,证明这个情节就是作家独创的。另外还有抄袭主人公名字的。写作的人都知道,给人物取名字可不是件容易事,而一旦被电视剧抄袭,还容易给人造成电视剧是由小说原著改编的印象,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王松说。 

  “网络文学作家面临的剽窃问题更为复杂,侵权者往往不是单纯复制文字,而是剽窃创意、桥段、故事大纲,甚至多部作品拼凑剪贴,通过‘洗稿’降低创作成本,快速获利。”李霄明说。而不管是知名作家还是一般作家,维权成本都相当高。以《锦绣未央》系列案为例,11名作者联手,16位律师、60位编剧、41位志愿者协助,历时两年半才打赢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但赔偿额不过数十万元,这与《锦绣未央》小说作者所获的巨大利润相比,相差十分悬殊。作家杨红樱也曾提到过自己打过的一场维权官司,“花了将近20万元取证、请律师,结果就获得了两万多赔偿。” 

  多方发力助维权 

  近年来,国家和有关机构都在积极推动作家权益保护工作,解决作家后顾之忧,为他们营造安心、舒心的创作环境。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护机构自上世纪80年代设立以来,常年为作家提供免费的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近3年来,作协权益保护机构先后调解纠纷80余起,为作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有些作家在签合同时,不注意格式合同里的条款,把影视改编、数字版权等一股脑都卖了,最后却没有后悔药吃。”杨红樱说。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作协权益保护处近年来积极为作家解答出版、签约、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很多作家签约前都会对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合作中的疑惑向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护处咨询,避免落入合同陷阱。”李霄明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作家在签约、维权方面还比较单纯。一些作家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创作,没必要钻研法律,版权意识不强。“尤其是网络作家,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目前维权主要靠签约网站,还有请求网络作家协会、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帮忙维权的。”妖夜说。 

  为了向作家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中国作协权保处先后举办“著作权保护培训班”“基层普法巡讲”等活动,并编辑出版《作家维权实用指南》发放给会员,成为作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参考。 

  除了作家自身和专业机构的努力外,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风气也尤为重要。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儿童文学作品畅销十余年,深受一代代小读者喜爱,然而盗版问题却长期困扰着她。“我在签售时经常遇到小朋友拿着盗版书来找我签名的情况,当我提醒小朋友买的是盗版书时,有的孩子非常难过,甚至当场就哭起来了,这时候我就会把提前准备的一些照片拿出来给他们签上名字安慰他们。”杨红樱说,“但是有些家长觉得是不是盗版无所谓,孩子看了就行。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些冒充我名字的盗版书,小朋友一看就知道这不是杨阿姨的风格。”在杨红樱看来,有些小孩子的版权意识比家长强,他们会觉得买盗版书是一件丢人的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 

  与此同时,现行《著作权法》也正处于修订中。“当前著作权市场环境需要体系构建更加完备、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权利保护更加充分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中国作协权保处密切关注修法进程,多次针对修正案草案提出建议,并参加国务院参事室召开的著作权法修订调研会,替作家发声。”李霄明说。 

  在各方不懈努力下,作家权益遭受侵犯的局面正在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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