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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车企被工信部处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

  据工信部微信公众号“工信微报”消息,2018年8-12月,在工信部开展的2018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有部分产品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

  工信部近日对上述11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这11家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并撤销产品《公告》 ;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其中,山东鸿运达专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ZZK9403CCY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567-201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

  长春扶桑汽车改装有限公司生产的FS9400CCYE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567-201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

  河南豪骏专用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RHJ9400CCY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567-201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

  河南皇马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HMV9402CCY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567-201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JS110-9C型两轮摩托车制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073-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

  洛阳大志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DZ3000DZH-2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2019年7月,工信部根据相关举报线索,确认该公司生产的JL200ZH-2B、JL800ZH、JL200ZH-2A、JL175ZH型号正三轮摩托车产品存在车辆污染控制装置等不符合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情况。

  河南丰收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FS2500DZH-3A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制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073-201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要求、电动摩托车安全性能等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山东巴士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B4000DZK型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在抽检梁山长虹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MXH9400CCY型仓栅式运输半挂车时,该公司存在拒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形,私自损毁样车封条并更换ABS系统控制单元、传感器线束和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关键零部件,致使送到检测机构样车与现场抽查样车不一致。

  2019年3月,工信部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对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涉嫌倒卖机动车出厂合格证、非法生产机动车产品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存在擅自委托他人加工生产ZQZ5031XLJJX5型旅居车产品的行为。

  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TX6601V型客车座椅及车辆固定件强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3057-2014《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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