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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进一步降低外国人来海南工作准入门槛

  海口1月10日电 (黄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10日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于印发30天后正式实施。

  海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作凯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由《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所认定的高端人才,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允许海南省重点产业园区或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由园区管理机构或企事单位推荐,确定为急需紧缺的B类外国人才和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海南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国家标准为6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海南省A类外国人才,享受办理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

  二是放宽外国专业人才(B类)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办法》规定,在中国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琼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籍应届毕业生和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国家标准为4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海南省B类外国专业人才。缩短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语言教育工作经历至1年。

  三是降低其他外国人员(C类)准入门槛。放宽其他外国人员(C类)学历限制,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聘用单位根据目录聘雇所需人员。

  四是提升来海南工作外国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务保障。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可给予A类工作许可,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海南省科技厅引进国外智力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昌瑜介绍,《办法》对国家的外国人才分类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和分类,坚持扩大开放、精准施策的人才策略,确保引进外国人才的质量、结构与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争取为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引进全球人才提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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